高額療養費患者負擔上限,27年8月起最高調升38%
高額療養費上限分兩階段調高
政府24日正式決定,針對將醫療費患者負擔控制在一定金額內的高額療養費制度,分兩階段調高患者負擔上限。自8月1日起,月額上限基準額提高4至7%,2027年8月以後則較現行最高提高38%。
新設年度上限以照顧長期治療
24日的內閣會議決定修正健康保險法等政令。月額上限調高將使患者負擔增加,但同時新設年度上限,以照顧需要長期治療的患者。依制度修正內容不同,預料也會有部分患者的負擔較現行下降。
厚生勞動省在2025年12月提出的初步試算顯示,對企業員工加入的健康保險組合與全國健康保險協會(協會健保)而言,估計可為每名保費負擔者帶來每年約3000日圓的減輕效果,包含企業負擔部分在內。
細分所得區分並檢討門診特例
自8月起的第一階段,將把依5個所得區分、包括住民稅免稅者在內所設定的月額上限基準額提高4至7%。年收入約370萬至770萬日圓的族群,將由目前的8萬100日圓調升至8萬5800日圓。年度上限設為53萬日圓。
自2027年8月起的第二階段,將進一步細分所得區分。把年收入約370萬至770萬日圓的區間分成370萬至510萬日圓、510萬至650萬日圓、650萬至770萬日圓3個區間,並進一步調高年收入510萬日圓以上者的月額上限基準額。其中調幅最大的是年收入約650萬至770萬日圓的區間,將由目前的8萬100日圓上調38%,至11萬400日圓。
70歲以上部分民眾可適用的門診特例也將檢討。年收入約200萬至370萬日圓的患者,目前每月支付1萬8000日圓即可不限次數就診,但自8月起將提高至2萬2000日圓。考量健康壽命延長,適用年齡上調將在2026年度以後再度檢討。
患者到醫院等醫療機構就診時,會依年齡自行負擔1至3成醫療費。高額療養費制度是為了讓自付額即使增加,也能透過支付至一定上限而獲得保障的制度,超過上限的部分由健康保險組合等保險人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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