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旗損壞罪在參院成立 對運用也有審慎論
國旗損壞罪成立
懲罰對國旗進行損壞行為的「國旗損壞罪」,17日在參院本會議上經執政黨等多數贊成通過並成立。內容為處以2年以下拘禁刑或20萬日圓以下罰金,並在公布20天後施行。
處罰範圍有限
由自民黨、日本維新會、國民民主黨、參政黨共同提出的法案,將以「以使人明顯感到不快或厭惡的方式」公然損壞、移除、污損國旗的情況列為處罰對象。自民黨說明,真人電影中的損壞場面、人工智慧(AI)生成的影像、在國旗上留下寄語,以及破壞兒童餐旗幟的行為等,均不屬於對象。
對適用範圍存疑
另一方面,在審議過程中,反對黨方面接連指出處罰對象的界線不明,恐會萎縮表達自由。中央大學教授橋本基弘14日在參院內閣委員會上批評稱,刑罰法規若在事後透過解釋擴大適用範圍,將損害法治。
國民民主黨代表玉木雄一郎17日在國會內向記者團表示,法律適用應當審慎。他並表示,作為提案方,也希望監督此舉不要出現對表達自由產生寒蟬效應的運用。
附則明記,將以施行3年為目標,檢討是否對保護珍視國旗的國民情感而言屬於必要且充分。屆時將確認損壞、移除、污損影像在網路上的使用情況,以及公然陳列遭損壞國旗等行為,若認定有必要,將採取所需措施。
關於外國國旗及國章,刑法中已對損壞時的處罰作出規定。自民黨與維新會兩黨在2025年10月的聯合政權協議書中將此點定位為『矛盾』,並推進以日本國旗為對象的法制整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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