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院支持舊統一教會解散命令 駁回特別抗告
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(渡邊惠理子庭長)截至23日,支持依據《宗教法人法》命令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(舊統一教會)解散的東京高等法院裁定,駁回教團方面的特別抗告。
考量高額捐款勸誘受害情況作出判斷
法院認為,綜合教團高額捐款勸誘的受害程度、規模及組織性,解散命令屬於『必要且不得已』。法院並認定,此舉不違反保障信教自由的憲法第20條等規定,一系列訴訟程序至此終結。
解散命令的效力已在3月的東京高等法院裁定時產生,法院選任的清算人已開始清算程序。此次最高法院裁定後,教團維持宗教法人資格的手段已不復存在。
因違反法令而遭解散,這是繼奧姆真理教與明覺寺(和歌山縣)之後的第3例。前兩例均為幹部曾引發刑事案件的團體,而以民法上的不法行為為依據,這次是首次。
審視對宗教活動的影響
在特別抗告審中,教團方面主張,若因解散命令而失去禮拜與集會場所等財產,且全體職員遭解僱,便無法進行宗教活動。教團並主張,高等法院裁定認為其可能在缺乏具體證據下持續不法行為,已違反憲法第20條等規定。
第三小法庭在裁定理由中指出,解散命令本身不會產生禁止或限制信徒宗教行為的法律效果,但由於禮拜場所處分等因素,宗教活動仍可能受到影響。其後並表示,『必須顧及信教自由的重要性,審慎加以審查』。
不過,法院認為,考量教團方面的捐款勸誘行為,以及高等法院認定的受害程度、規模與組織性,已明顯符合《宗教法人法》所定的解散要件。法院並指出,解散對宗教行為造成的影響『僅止於伴隨命令而產生的間接且事實上的影響』,也不妨礙其作為宗教團體的存續。
即使考慮教團與信徒在精神層面及宗教上的影響,法院仍得出結論,認為解散命令是『為應對教團方面行為所必要且不得已的措施』。此案由4名法官全體一致作出意見,學者出身的沖野真已法官未參與審理。
槍擊事件成為問題浮現契機
教團的捐款問題,因2022年7月前首相安倍晉三遭槍擊事件而浮上檯面。政府首次行使基於《宗教法人法》的詢問權展開調查,並於2023年10月向東京地方法院聲請解散命令。
東京地方法院在2025年3月認定,與捐款勸誘相關的民法上不法行為屬於解散要件中的『違反法令』,因此下令解散;今年3月東京高等法院也予以支持。教團方面不服高等法院裁定,向最高法院提出特別抗告等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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